文|马永强(*河流域乡村振兴规划设计研究院学术委员会委员乡创智库专家)
一、乡村的文化现状与公共生活面临的困境
长期以来,由于城乡二元矛盾和乡村经济欠发达这一因素的制约,我国大部分地区的乡村发展一直处于滞后状态。乡村日益原子化,缺少必要的公共空间和公共生活,大批青壮年劳力外出务工,留滞乡村的主要以老弱、妇幼、中小学生为主,因而乡村缺乏创新能力与文化活力,文化供需矛盾十分突出。这一切已经严重制约和影响到乡村社会的进一步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进程。
中国乡村二十多年的去组织化以及对乡村治理的漠视,导致的结果远比我们预想的还要严重。学者董磊明对此作了一针见血的剖析,由于“村庄的公共空间被切割得支离破碎,很难形成和组织有意味的公共生活”,从而导致乡村人际关系不断疏远,使得“许多人缺乏对未来生活的预期与希望”[1]。乡村的日益原子化限制了现代化农业技术进一步推广的可能,乡村共同体意识的破碎,不仅使乡村缺少了互助合作的文化基础,而且也使得乡村生活和劳动缺少了创造温饱生活之后的乐趣,这才是当下乡村社会的“内伤”,也是新农村建设的障碍之所在。针对这一现象,乡村问题研究专家贺雪峰做了进一步的分析:由于乡村公共生活的匮乏,使得“农闲时间的增多没有转化为农民生活质量的提高”,反而使消遣闲暇时间成为一种“负担”[2]。对于这一点,学者丁卫在关中平原的咸阳市渭城区毛王村所做的社会学调查也给予了证实[3]。由此可见,乡村公共生活的缺失,使乡村民众无法体会劳作之余的闲暇所带来的幸福感,这已经成为一种普遍现象。因此上说,当下乡村存在以公共空间为基础的巨大的交往需求和公共生活需求,而现实乡村却缺少这一满足,这是乡村的日益原子化和新的乡村共同体意识未能形成的一个主要原因,也是导致部分乡村日益凋敝的主要原因之一。
那么,中国乡村的公共生活和文化状况到底如何呢?年2月公布的《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三号)[4]中有这样一组数字:截至年末,全国个乡镇和个村中,11.7%的乡镇有公园,71.3%的乡镇有广播、电视站,57.4%的村安装了有线电视,30.2%的村有幼儿园、托儿所,10.7%的村有体育健身场所,13.4%的村有图书室、文化站,15.1%的村有农民业余文化组织。从以上资料分析至少可以得出以下结论:当下乡村普遍缺少公园、广场、体育健身场所、文化站、图书室和农民业余文化组织等公共文化空间和公共生活空间,电视成为乡村民众主要的文化娱乐、文化消费的载体。同时,公报资料还显示,中西部地区的公共文化设施的拥有量远远低于这一平均数,其状况更是不容乐观。
就文化建设和媒介消费的其他情况来看,报刊订阅在乡村很匮乏,一方面是群众无钱购买,另一方面由于交通不便等因素,订阅的报刊送达时间较长或者丢失。乡村缺少阅报栏,一些乡镇没有图书销售网点,购买图书十分不便。一些乡镇文化站因为经济困难无钱购买图书报刊,基本处于瘫痪状态。虽然自20世纪八九十年代以来,乡镇文化站建设曾两度得到国家财*支持得以集中发展,在覆盖面上曾达到一个新的水平。但是,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的乡镇文化站摆放的图书大部分还是20世纪80年代财*部和文化部捐赠的,文化站的功能在逐步弱化,数量逐渐减少,甚至出现“空壳化”,相当一部分房屋被挤占挪用。针对存在的这一现状,有论者指出:当下“农村文化建设的现状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要求相比,与满足农民多层次多样化的精神文化需求相比,还有很大差距。投入不足、设施简陋、队伍不稳、服务能力不强等问题比较突出”[5]。
为了印证上面的分析,研究者于年2月向甘肃天水、定西、庆阳三个市发放了《甘肃乡村公共文化建设与新农村建设问卷调查》份,回收份。其中,问卷第34个问题是“总的来说,您觉得自己的生活幸福吗”?有“幸福”、“比较幸福”、“一般”、“不太幸福”、“不幸福”五个答案供被访问者选择。其中选择“幸福”的有54份,占回收问卷的20.3%;选择“比较幸福”的94份,占36.2%;选择“一般”的86份,占32.3%;选择“不太幸福”和“不幸福”的30份,占11.2%。之所以通过农民对幸福感的选择来对问卷进行分类研究,主要是想探究影响和导致农民不幸福的根源之所在,以及选择幸福、比较幸福者个人生活中的文化影响因子,从而找寻一些规律性的影响因素。
在30份对生活不满意、感到“不太幸福”和“不幸福”的问卷中,就所调查问题的反馈来说,以下几个方面的反映比较突出:%的家庭拥有电视(98%的家庭有彩电);有录音机、VCD机、手机、电话(或者小灵通)的家庭占到45%,有VCD、电话的占到35%,家庭没有录音机、VCD机、手机、电话(或者小灵通)的占20%。“闲暇时间经常开展的活动”主要集中在:“看电视”、“玩牌和麻将”、“串门聊天”、“逛街赶集”、“走亲访友”,只有其中4%的人在以上项目之外还选择了“读书”、“读报刊”。从不读报刊书籍、从不看电影(露天或电影院)、不看电影(露天或电影院)、不看录像的人占到96%,其余占4%的读书、看报并列举了一些书目。“聊天话题的来源渠道”:91%的选择“家人”、“朋友或邻居”、“道听途说”,只有9%的人选择“家人”、“朋友或邻居”、“报刊电视广播等大众传媒”。95%的被访者所在村没有文化室、农家书屋、篮球场。对于“通过什么方式获取农业科普及卫生知识”的选择,87%选择“相互传授”,只有13%的人选择“广播电视报纸”。这些人群的年龄分布大致是:50~59岁的占54%,40~49岁占30%,20~29岁的占10%,20岁以下的占6%,其中,男性多于女性,未上过学的占10%,小学文化程度占19%,初中文化程度占65%,高中文化程度只占6%。总的来看,对生活不满意或者感到不幸福的人群,基本拥有电视,电话、VCD机、手机的普及率也比较高,由此可见,他们的基本经济生活是没有问题的,电视的拥有并不是决定生活是否幸福的主要影响因素,只是考察贫富的一个变量而已。主要的问题集中在:他们缺少公共生活,读书读报等非常少,看露天或者电影院放映的电影十分困难,获取信息的渠道仍然是传统的人际交往和人际传播,即使赶集也更多是为生活所需而去。公共文化空间缺少、文化生活贫乏、生活单一、被边缘化等,生活中充斥着更多的无奈和被动性,这成为他们缺少幸福感的主要原因。一份答卷显示的问题令人深思,这位被访问者是位40~49岁的男性,来往与城镇和乡间生活(虽是农民但以在集市上卖东西谋生),没有上过学。他所在地有阅报栏,通常有《人民日报》《西部商报》等,因为不识字所以他无法阅读报刊、书籍。主要业余生活是看电视、玩牌或麻将、串门聊天、逛街赶集(因为卖东西的缘故)、看录像或VCD,看录像(主要是VCD)每月多达30部左右,一年看电影40~50部(电视和VCD放映),每天看电视90分钟,主要以综艺节目、大陆电视剧、天气预报、广告为主,从不看各类新闻、法制节目、体育教育科学节目、纪录片和生活服务节目。他认为“外出打工的人,知识和思想水平是比以前提高了许多,但也有不少人学了一些城市里的不好的习气”。从问卷反映的情况来看,被访问者感到“很不幸福”的原因主要不是经济原因。他信仰佛教,看电视、录像、电影用的时间也很多,显然是有意味的文化生活太少、公共生活太缺少。这份问卷回答得细致而中肯,可信度较高。总之,30份对生活不满意、感到“不太幸福”和“不幸福”的问卷所反映的问题,也在86份对生活的幸福指数回答了“一般”的问卷中同时存在。这两部分问卷占到了全部问卷的43.5%。
在54份感到生活“幸福”的问卷中,对“闲暇时间经常开展活动”的选择比较广泛,按照出现频率的次数排列依次是:“看电视”、“串门聊天”、“走亲访友”、“读书”、“读报纸或杂志”、“逛街赶集”、“外出旅游”、“玩牌或麻将”、“唱歌跳舞”、“看电影”、“上网”,还有几人新填写了“唱戏”。关于“聊天话题的来源渠道”:85%的选择“家人”、“朋友或邻居”、“报刊电视广播等大众传媒”,还有5%在此基础上填写了“自己看到的事”,10%选择了“报刊电视广播等大众传媒”。其中35%的人回答,所在村、街道有阅报栏,可以看到《参考消息》《甘肃日报》《中国青年报》和各地*报等;有15%的人回答所在村有文化室,其中有体育设施、图书报刊,还举办一定的文化娱乐活动;25%的人回答村庄有篮球场,并参加篮球运动。这部分人普遍有一定的民主意识,34%的人认为“村里的工作,应该让大家讨论决定”。对于“通过什么方式获取农业科普卫生知识”,42%的人回答是“书本”、“广播电视报纸”、“相互传授”。这部分人的年龄大多集中在20~29岁、30~39岁这两个年龄段。就文化程度而言:小学文化程度占10%,初中文化程度占50%,高中文化占35%,大学文化占5%。其中有30%的信仰佛教。总的来看,这54位感到生活“幸福”的被访问者,其生存的环境里都有一定的公共文化空间和公共生活。由于文化程度相对较高,所以,在读书、阅读报刊、收听广播、看电视等媒介选择上有一定的自主性。他们的精神文化生活比较丰富,业余生活也呈现多元化,因而他们的聊天话题、知识、信息的来源渠道也比较广泛,除过人际传播外,还深受大众传播媒介和图书的影响。他们主动参与乡村公共生活的频度较高,有一定的民主意识,因而生活满意度较高。选择“比较幸福”的有94份问卷,占总问卷的36.2%,这部分人的文化生活状态和以上选择“很幸福”的生活人群存在很多交集。但其中也呈现出了一些新情况,如“闲暇时间经常开展的活动”中,30%的问卷还选择了“体育锻炼”一项。对“体育锻炼”这一健康生活方式选择的趋多,在当下乡村是很值得品味和深思的文化现象。
从以上问卷调查的结果分析来看,乡村公共文化空间和公共生活的丰富程度是影响乡村生活质量的主要因素之一。问卷调查中43.5%的人群之所以对生活感到不满意或者满意度不高,主要来自乡村公共生活、公共文化空间匮乏导致的生活困扰。即使对生活满意度较高的56.5%的人群,他们的文化生活、公共生活也依然十分欠缺。这就是当下乡村文化建设面临的现实境遇。
二、乡村公共文化空间拓展与重建的意义
之所以把乡村公共文化空间的拓展、培育作为乡村文化建设的主要实现途径,是因为乡村公共文化空间是乡村人际交往的主要空间和乡村文化传承的主要载体。在以往被大众忽略的乡村聚落中,个人和家庭之外天然地存在着多元的公共空间,这是乡村中人与人聚集、交往的主要场所和空间,经由这一物理空间才构成了乡村民众之间的各种社会关系与彼此的联系。乡村中任何人都无一例外地存在于一定的社会空间和社会关系中,这是人的社会属性的具体体现。因此,乡村公共空间和公共文化空间早已存在,不仅仅是现代才有的。社会学家郭鹏群在河南安阳恒村的调查中发现,恒村的社区性公共空间十分缺乏,所以,村民的公共生活主要集中在村民的私人交往和以娱乐为主的区域性和私人性的公共空间进行[6]。村民住宅的门楼、街道成为村民聊天、串门、聚会的主要场所,此外,村中的代销店(小卖部)不仅成为村民日常生活用品提供的场所,而且成为村民打麻将、打牌、下棋的娱乐场所和公共交往的重要场所。(代销店)小卖部的功能得到拓展,它“已经不是原来意义上的代销店了,而是承载着为村庄提供公共空间、促进村庄价值再生产的功能”[7]。
甘肃在实施农家书屋工程的过程中,充分挖掘和利用存在于乡村中的各种公共空间,将农家书屋建设与村委会、小卖部、学校、农家乐、文化大院、寺院教堂等乡村公共空间紧密结合,不但拓展了农家书屋的功能,而且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白银市水川镇桦皮村的“春兰农家书屋”是张春兰主动申请在自家小卖部的隔壁腾出一间屋子建成的,小卖部不分昼夜开门营业,书屋也随时开门借阅。20平方米的书屋藏有历史、科普、法律、文学、教育、医学等书籍余册,报纸期刊10余种,电子音像制品多种。“春兰农家书屋”吸引人气并带动小卖部的生意,张春兰两口子热心提供书屋空间和服务,从而使这一乡村的公共生活空间与公共文化空间相得益彰,得以良性发展。更有意味的是,“春兰农家书屋”和小卖店的后院是自家办的农家乐,穿过一道小门与村庄的文化广场相连,文化广场上设置有篮球场、乒乓球场、传统文化壁画、农耕文化遗产陈列馆等文化娱乐设施。所以,“春兰农家书屋”和文化广场就成了村庄最热闹的地方,成为桦皮村重要的公共生活空间、公共文化空间以及村庄的“文化磁场”。
由此可见,村落公共空间不仅满足了“乡村民众的社交、消闲、表意等基本需要”,而且“促进了基层社区的整合并维系了社会的稳定”,是“乡村社区兴衰的晴雨表”[8]。因此,无论是河南安阳恒村的公共空间,还是甘肃的“春兰农家书屋”和文化广场等,都充分说明了重建乡村公共(文化)空间和公共生活对于村民社交、休闲以及村民的文化养成、村庄舆论形成的重要意义。
结合上面的讨论,从当下乡村的公共生活和公共空间的分布情况来看,乡村公共文化空间主要分为传统的乡村公共文化空间和新兴的乡村公共文化空间两大类。传统的乡村公共文化空间主要有:各种传统节日和民间祭祀活动、庙会、集市、茶馆饭庄、秧歌与社火表演、史诗说唱、民歌会现场等,以及村庄中的戏台、祠堂和汇集乡亲聊天的场坝、“大柳树下”、河(湖)边,以及婚丧嫁娶的场合等;新兴的乡村公共文化空间主要有:电影院、篮球场、乡镇农技站、医院、学校、歌舞表演剧场、文化室(站)、商店和超市、街道、社区和村委会所在地、(文化)广场、以报刊图书阅览为主的农家书屋等。就乡村公共空间的物理功能来说,这是乡村社会人与人交往的现场和空间,也是乡村公共生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就其文化功能来说,这呈现为乡村的公共文化空间,因为它既是乡村文化生长、存在的摇篮,也是乡村文化传承、播散的主要载体和空间。
因此,对乡村和农民产生巨大影响的乡村“公共生活”、“公共空间”和“公共文化空间”的拓展和培育,是乡村文化建设的重要突破口。
三、重建乡村公共文化空间的实现途径
乡村文化是中国现代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发展和谐文化的重要因素和源泉之一[9]。无论是经济发达地区还是经济欠发达地区,影响和制约乡村文化发展的关键都与乡村公共文化空间和乡村公共生活的发达程度密切相关,因此,乡村文化建设首先要从培育、拓展乡村公共文化空间与重建乡村公共生活入手。既然如此,那么,怎样拓展、培育乡村公共文化空间呢?就当下的乡村实际来看,主要是通过改造和创新利用乡村传统的公共文化空间和载体,培育、建构新的乡村公共文化空间和载体,不断丰富乡村公共生活的内涵,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性,激活农民的文化自觉,以最终实现新的乡村文化形态的重塑。要围绕构建新的乡村公共生活来培育、拓展乡村公共文化空间,以有意味的、和谐的乡村文化生活来引领乡村公共生活的价值取向。
,充分挖掘和提升传统乡村公共文化空间的文化影响力。当下乡村自在的或原生的文化形式和空间比较发达,主要表现为庙会、节庆、街市、集市等公共生活和公共空间对农民的影响和塑造,这是乡村目前主要的也是最为普遍和受群众认同的公共生活空间和文化空间。对于这些传统的乡村公共文化空间创新和改造,最重要的是“旧瓶装新酒”,注入现代元素,使其成为传统民族文化与现代文化传播的重要空间和载体。科学引导庙会文化的发展,对其中的娱乐、演艺活动融入现代内涵;弘扬节庆文化这一民族传统,不断拓展和完善节庆文化作为公共生活、公共文化空间的外延,不断创新其内涵和表现形式;高度重视各种民间文化资源和文化传统的挖掘和创新,形成以民间传统文化资源为依托、以文化产业为支撑、以现代文化为导引的乡村公共文化空间的良性发育、运行机制;乡村民居等新农村规划建设既要注意民居的实用性,又要建设乡村广场、乡村道路、剧场、篮球场等其他公共生活空间和文化空间;大力培育街道、街区、社区所形成的公共空间,将科技展览、图书展销、歌舞表演以及农民喜闻乐见的其他娱乐和文化形式植入街市文化;充分利用集市这一传统交流空间和公共空间来传播现代文化,使集市这一乡村的交流空间成为现代物流贸易的空间和现代文化、信息传播以及新的人际交往的空间。
第二,整合、利用现代乡村公共文化空间资源并拓展其功能。充分整合、利用乡村公共文化资源和公共空间,拓展乡村公共文化空间的文化创新功能和文化服务功能,使其成为传播现代文化、缔造新的乡村文化的摇篮。 ,按照整合资源的原则,坚持乡村文化工程建设与乡村公共生活、公共空间的有机结合,在进行农家书屋等新的文化工程建设的过程中,充分利用学校图书室、村文化室(文化中心)、文化大院、戏楼(剧场)、农家乐、小卖部等各种公共空间和资源,丰富、提升公共文化空间的多元化服务功能和服务内容。第二,打破行业和部门的门户界限,将国家各部委实施的“远程教育中心”、“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万村书库工程”、“*员之家”、“农家书屋”等工程建设在村一级聚合起来,形成合力和资源共享。第三,将农家书屋等文化项目建设和乡村新兴的农合组织、文艺社团等社群组织相结合,以实现公共文化空间和有组织的公共生活的整合利用。总之,要努力创新和拓展乡村公共文化空间的功能,使其成为学习知识、培训技能、接受信息、传播文化的载体和空间,成为社交娱乐和文化演艺的空间和场所,成为不断碰撞出文明火花的乡村文化“磁场”。
第三,大力发展各种农民自助合作组织等社群文化。依法引导、培育并大力发展各种农民自助合作组织,如马铃薯协会、葡萄种植协会、养牛(羊)协会、(牙行)经纪人协会、种植合作社等农工商贸经济组织,以及如文艺社团和演艺协会、老人协会、妇女协会等非经济组织,使社群文化成为新的乡村公共文化空间的组成部分和重要形式。活跃在乡村的农合组织对于日益“原子化”的乡村来说,一方面是进行商品经济活动的重要组织,它们在商品的标准化、科学化生产以及统一销售的组织化方面,具有很好的协调组织作用;另一方面,这也是组织农民、形成乡村的互助合作文化的重要手段,是新的乡村共同体和乡村公共舆论的主要载体之一。因为农合组织是“人的共同体,具有经济性、社会性、文化性”,其实质是“群体的自治动员机制的表达”[10],它本身就是一种公共生活和公共空间。在农合经济组织发育、发展的同时,非经济的农合组织如秧歌队、皮影戏班、演艺协会、老人协会、妇女协会、文艺队等也在乡村出现并通过自娱自乐的演艺活动等驱赶着乡村漫漫长夜的孤寂,将乡亲“对文艺的天然爱好和闲暇时间组织起来”[11],活跃着乡村生活。因此,要大力培育乡村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的社会组织,大力发展乡村社群文化,使其成为传播先进文化、凝聚和组织乡村民众的公共文化空间和公共生活空间。
第四,建构乡村社会教育、新式医疗服务、科学知识传播等文化传播机制。医院(医疗合作组织)、乡村各类学校的建设严重滞后,不仅其服务、教育和传播科学知识的作用未能充分发挥,而且其作为乡村公共文化空间的社会教育、文化传播功能的发挥也非常有限。因此,必须构建学校教育与社会教育(社区教育)相协调的乡村教育机制,构建医疗服务和健康生活方式传播相结合的乡村医疗保健福利体系,使其成为传播现代文化、进行现代科学知识教育的主要载体和空间。首先,要重新审视乡村教育在乡村建设中的作用与地位,充分发挥“学校的外扩性的影响与发射作用”,在建设好乡村学校教育这一国民教育体系的同时,着力构建“现代乡村社区教育体系”,实施对农民进行教育和培训的“村民教育”工程。如果说乡村的社群文化建设旨在组织农民,那么,在以农民为主体的乡村建设和改造中,另一个关键环节就是教育农民,使农民接受包括公民教育、文化卫生教育、科学教育、职业技术教育、地方文化传统教育、环境保护教育、法律教育在内的现代教育[12]。所以,乡村各类学校不仅仅要发挥学校教育的功能,而且要承担乡村的社会教育功能。这不是简单的功能拓展的问题,而是乡村学校教育理念的转移,是教育体制适应新农村建设需要的一次改革。目前,甘肃省在全国率先实施的“两后生”培养机制(针对初中毕业后没考上高中、高中毕业后没有考上大学的这一农村新生代劳动力的技能培训机制———“两后生”培养机制),将智力扶贫和乡村社会教育很好地结合起来,为乡村社会教育和职业教育的发展探索出了一条新路。其次,医院和医务室、保健站等载体,构建传播健康的卫生防疫、保健、医疗知识的体系,在乡村传播健康生活方式和生活理念,为农民提供更广泛的医疗保健福利。
第五,构筑传播现代商业文化和新生活理念的乡村公共生活空间和新的人际交往载体。人是文化的载体,人的迁徙、互动,会带动“文化从一个区域向另一个区域的传播、区域之间的文化交流”[13]。城乡物流(商业贸易)、超市文化、乡土旅游、劳务迁徙等新的交往方式和公共生活空间的出现,给予农民的影响是不容忽视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通过到城市打工、参与城乡物流、参与乡土旅游服务等,接受了以都市生活体验和都市大众文化记忆为表征的现代都市文化;通过大众传媒、打工、乡土旅游获得以商品意识和现代时尚生活方式为内涵的新生活风尚。这种文化影响与传播因为是伴随着个人体验而发生的,因而更具有一定的直接性和深刻性,是一种深入、内化的文化影响。在这一过程中,被城市景观、人际关系、生活方式、文化风尚所包围的农民个体,一方面会在自己的生活经验中获取应对与接受的技巧,另一方面是不自觉地模仿与选择接受。目前,乡村的物流、超市文化、乡土旅游仍然很不发达低层次的劳力输出型劳务迁徙对现代文化的传播带有很大的局限性。所以,要因地制宜,加大发展乡村的城乡物流、超市文化、乡土旅游等新的交往方式和公共生活空间,构筑以传播现代商业文化和新生活理念为内容的乡村公共生活空间和公共文化空间。通过教育、培训等手段提高农民的素质,以提升劳务迁徙的质量和文化传播的效果。
第六,大力推进乡村治理与乡村*治文化传播空间的建构。作为制度保障,乡村*府的职能要彻底从管理向公共服务转变,村民自治组织要成为村民民主意识的训练场,村委会等公共空间要真正成为村民的议事机构,成为乡村*治文化传播的主要载体和公共空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村委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由村民直接选举、撤换、补选。因此,从法律层面来说,村委会这一村民自治组织,是村民参与、决策、监督村庄事务的“议事机构”,其办公场所对全体村民来说自然是一个开放的公共空间和“议事堂”,村委会的会议室应该是村民活动室、村庄的培训教室……同时,村民是否参与选举以及选举意识的强烈程度与村民的民主意识直接相关,这直接体现着村民作为乡村主体、新农村建设主体的民主权利的发挥。但是,目前的现状是:大多数村委会仍然在很大程度上未摆脱衙门习气,“官”—“民”架构的存在,使其管理职能向服务职能的转化不到位,所以,严重地制约了村委会及其办公场所作为乡村公共空间的职能、成为酝酿与传播乡村*治文化的主要载体和空间。因此,乡村治理的关键在于还原村委会作为村民自治组织的职能,通过民主选举、村务公开、村民会议等一系列制度建设与监督机制的完善,从而使村委会在进行乡村公共事务管理、组织和公共服务的同时,使这一村民自治组织真正成为村民民主意识的训练场,村委会等公共空间真正成为村民的议事机构和乡村公共空间、成为乡村*治文化传播的主要载体和空间。
第七,拓展、延伸大众传媒的文化传播功能。报纸、杂志、书籍和电子传媒在内的大众传媒所构筑的“跨区域的公共空间”[14],是现代社会信息和文化传播的主要媒介和载体,也是乡村文化建设的主要推动力。目前的问题是:乡村的报刊订阅、图书购买力比较低;不少偏远乡村,由于自然条件限制和接受设备有限,接受电视的频道数低、质量差现象仍然存在;电影放映在乡村仍然很少;互联网的普及由于经济发展的制约尚处于不发达阶段,所以,“跨区域的公共空间”的信息和文化传播在目前乡村的影响力由于其发育程度的不同而参差不齐。因此,一方面要加大建设力度,拓展、延伸纸质传媒的发行渠道,加大建设电子传媒的传输网络并提高其接收质量;另一方面,要以新农村建设、乡村文化建设、新式农民的培养为本,提供适合乡村发展的现代科学文化精神产品与服务,充分发挥“跨区域的公共空间”的文化传播、信息传播、文化教育、娱乐消闲等功能。
此外,不容忽视当下新兴的宗祠、宗族的联结与纽带作用,其具有半公共性与一定的私人性特点等,需要科学认识,加以规范和引导。
总之,当下的乡村文化建设的主要任务是重建乡村公共文化空间和公共生活空间,使之成为创新和发展先进文化、提高乡村发展能力、培育新式农民的孵化器与乡村精神成长的摇篮。围绕乡村公共生活和乡村公共文化空间建设,推动建构乡村互助合作的文化。通过各种方式、手段以激发农民的文化自觉,通过乡村传统、乡村文化价值观等村庄共同体意识的重构,唤起农民对乡村生活的认同感、幸福感,使农民重建人生的价值和生活的意义。从而最终实现新的乡村文化的重建,这是乡村文化建设的最终目的。(注释略)
文章来源:《甘肃社会科学》年第3期
作者简介
马永强,文学博士,编审(教授),先后担任甘肃省新闻出版局(甘肃省版权局)局长助理、读者出版集团*委委员、董事、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读者出版集团总编辑,现任读者出版集团*委副书记、监事会主席,甘肃省文艺评论家协会主席,南京大学中国新文学研究中心兼职教授。著有《文化传播与现代中国文学》、《中国西部现代文学史》、《中国西部新文学史》等6部著作(含主编),在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50多篇,其中《农村文化建设的内涵与视域》被《新华文摘》全文转载,多篇被《新华文摘》、人大复印资料等全文转载和选摘。作为 参加人参与完成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项,主持完成甘肃省社科项目1项、中宣部委托项目1项,主持国家“出版融合发展重点实验室”全民阅读课题1项,主持中宣部全国文家暨“四个一批人才”资助项目1项(在研)、主持甘肃省年重点研发计划项目1项。年入选全国新闻出版行业领*人才,年入选甘肃省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全国新闻出版业“互联网创新人物”;年入选“国务院*府特殊津贴专家”、中宣部全国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甘肃省领*人才( 层次)、中国数字出版—年度“影响力人物”。学术著作获省哲学社会科学奖一等奖1项,三等奖3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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