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信州、玉山等地依法取缔营业性棋牌室、麻将馆。
当地公安机关的通告指出,关闭棋牌室、麻将馆是为了解决涉*问题,净化社会空气,提高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整治行动一律依法进行,有充分的法律依据。
然而,通告出来以后,没少惹来舆论质疑;有法律界人士指出,如是做法怕是逃不过越权、“一刀切”的嫌疑。
整治*博,究竟为什么要让棋牌室、麻将馆“关门大吉”?
上饶市公安局信州分局相关通告
*博
*博作为“社会之癌”(值得注意的“社会之癌”),其社会危害是人所共知的。因此,公安机关这回发布的通稿,不仅是基于法律依据,亦有极强的社会合法性。
麻烦的地方在于,*博是一大社会顽疾,本就有一定的社会心理基础;而现如今,*博形式多样、隐蔽且易反弹,这也就加大了公安机关的打击难度。
公安机关被迫采取整治措施,并不惜以“一刀切”的嫌疑扩大打击范围,确实是有难言之隐。岛叔觉得,社会舆论不应急着为之定性、盖帽,倒不妨从各个角度,先去理解一下它的执法逻辑。
总体看来,在中国广大的农村版图里,各地的娱乐休闲方式有明显区别。北方农村比较看重集体性的休闲娱乐活动,像是地域性的节日庙会、有聚集效应的红白喜事;有私人聚会性质的娱乐活动的空间则很小。
而在南方农村,私人聚会性质的娱乐活动会发达很多。尤其是随着市场经济深入发展,个体刺激性强的、享受性的活动——比如聚众*博、宵夜等都会越来越流行。
何以见得?置身南方农村的集镇,棋牌室、麻将馆、茶馆,甚至洗头房、休闲馆、夜宵店、k歌房随处可见(非常不同于北方农村出现概率 的:农资化肥店)。
在这种情况下,*博在北方农村很难“成气候”;但在诸多南方农村,却极容易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
岛叔过去在南方农村调研,“抓*”几乎是每个地方公安机关的主要业务,地下六合彩、棋牌室、茶馆、流动*场,不一而足。
有那么一段时间,公安机关的日常经费没办法得到财*保障,导致一些地方的公安机关去“趋利执法”,“抓*”就是其中最重要的财源。
有了这些背景,对江西信州、玉山等地公安机关的做法,人们可能基于不同的生活经验,就会给出不同的评价。
比如,类似做法在巴蜀地区的群众看来,那真是哭笑不得。毕竟麻将馆是当地农村正儿八经的休闲娱乐场所,男女老少都喜欢去,“小*怡情”再正常不过。也就是说,当地群众对*博和休闲娱乐的认知界线本就十分清晰,公安机关当然也犯不着“一刀切”。
在有鲜明的生产导向而非消费导向的北方集镇群众看来,怕是也比较难理解。
但根据岛叔的调研体验,江西当地的老百姓大多会对公安机关的作为竖起大拇指。因为当地社会对“茶馆”“棋牌室”等娱乐场所并未脱敏,去这些地方消费,哪怕不是*博,也被视作不务正业的表现。
更何况,经营者出于营利目的,大概率要加大供给*博场所和工具来聚集人气、提高利润,如此“恶习”一经壮大,可怎么了得?
经营
从经营者的视角看,娱乐休闲场所的经营中存在着广阔的灰色空间。
岛叔以前调研过一些娱乐场所的经营方式,以“茶馆”或棋牌室为例,大概有如下几类:
类,仅提供休闲娱乐的场所和服务。比如四川农村地区的茶馆,是“真茶馆”,经营者只提供茶水,人们在其中消费,纯粹是“摆龙门阵”、交流信息;同理,很多棋牌室也是相对理性的娱乐场所,经营者会明确规定禁止*博。
在更多情况下,目标消费人群的定位决定了茶馆和棋牌室的经营性质。一般而言,“老年茶馆”都只提供简单服务,并无*博功能,说白了就是市场化的“老年人活动中心”。
第二类,提供多样化服务,兼有*博功能。在湖南等农村地区,一种综合性的“茶馆”频频出现,经营者提供棋牌和麻将,还免费提供茶饭、甚至一条龙服务——为了让消费者在茶馆安心消费,经营者可谓成了保姆。
这种类型的茶馆也有较为高超的盈利模式,主要是从消费者手中收取“台费”或“抽水”,就是说对每一局麻将或棋牌游戏,都要提取一定比例的费用。于是玩的人越多、玩得越大、轮得越快,利润就越高。
为了稳定客源,大部分经营者还提供借贷服务。要是消费者(*徒)没有资金了,可以临时周转。
第三类,以*为生的经营方式。这种类型的茶馆,往往有更强的隐蔽性,针对的人群规模也较小。比如一些打着“私人会所”旗号的场所,很有可能就是*窝。
这类场所一般也是“临时做局”的多。比如宾馆的棋牌室容易滋生*博,是因其具有隐蔽性,且服务比较周到,经营者也有“职业道德”,非常适合“临时做局”。
在农村地区也存在类似的场所。岛叔调研过某地一个大混混经营的茶馆,一年共计开个一两个月,每次只开十天半月——毕竟,愿意“打大牌”的人群是有限的,大牌的资本也是有限的,具有不可持续性。
客观而言,在农村地区,带有*博性质的茶馆、棋牌室、麻将馆都不愁市场。
一是经营成本低:无非是购置几张麻将桌,如果生意好,一个月就可以回本;其经营投入主要靠服务,而不是固定资产。
二是社会需求大。现如今,随着农业生产水平的提高、农村市场经济的发展,农民的闲暇时间越来越多,“无处可去、无事可做”的确是很多农村地区的实情。而*博这种“游戏”,恰恰适合来消磨时间。
岛叔调研时碰到过数不清的“因*而生”的悲欢离合。很多*徒在接受访谈的时候都很理性地表达*博不好、害人害己,恨不得当场就剁手指戒*。但从实际情况看,真正能够戒*的微乎其微。
也因此,普通群众对*博已深恶痛绝——这是真实的民意。
打击
由于*博有广泛的社会基础,且在经营方式上确实有较强的隐蔽性,公安机关对它的打击就注定面临不少困境。
就常规治理而言,认定*博并不容易:法律上并不存在对*博的统一认定,各地公安机关都有自己的认定标准。
笼统而言,地方一般根据*博的场所、聚集人数、*资大小等来判定*博。比如在有些地方,只要总*资超过元,就算聚众*博;在另一些地方,每个筹码超过5元,也算*博——这个标准,要是在东部发达地区,就明显不合适。
因此,一般而言,只要当地群众反应不强烈,通常意义上的“小*”其实属于“民不告、官不究”的范畴,公安机关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
但是从有效治理的策略看,日常的消极性治理,必然会导致*博泛滥,进而激起群众的反弹和社会治安形势的复杂化。
比如群众会以扰民的理由投诉举报,因*博纠纷造成的治安案件增加,因*博导致的家庭纠纷也日益成为各地严重的社会问题……这就预示着,公安机关必须作出相应反应,让*博回到可以接受的范围之内。
从公安机关的内部视角看,江西多地实施整治*博相关行动,是有科学性和合理性的。
首先,这应该是上级公安机关的统一要求,是深化扫黑除恶斗争的需要。在广大农村地区,***向来是黑恶势力的财*基础,打击*博当然有利于扫黑除恶的深入进行。
其次,从“功利”角度上看,这些行动也很有可能是服务于*法机关的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调查。依照常理,整治*博是最容易净化社会、争取群众的方法。
再者,“治*”历来是公安机关打击犯罪、参与社会治理的常规方式。一段时间整治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这本身是无可厚非的工作方法。
客观上,公安机关的警力有限,尤其是在广大农村地区,“警民比”普遍不超过万分之十,不仅远低于国际平均水平,也远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某种程度上讲,*博之所以难治理,不仅是因为*博本身存在灰色空间;也因为警力有限,导致日常治理力度难以保障。而一旦采用集中整治的办法,必定会加大打击力度。
当然了,如是整治也能彻底切断一小撮基层派出所与娱乐场所间可能存在的利益勾连。
在这个意义上,这回公安机关的通告给人以“一刀切”、甚至于“打击面过大”的感觉,实在是有苦衷的。
根据岛叔对公安机关的了解,无论是在日常执法过程中,还是在集中打击和整治过程中,“依法打击”都是 原则。江西各地公安机关的通告,或有措辞不严谨之处,但并不意味着公安机关会“执法犯法”。
在实践中,农村棋牌室和麻将馆极少有正规手续,在法律上取缔这些“非法”经营场所,并无不可。而一旦涉及到对*博的处罚,则更是需要严格的法律依据。
依岛叔看,舆论圈的各位对地方公安机关此举不必大惊小怪,更不应无视社会诉求及公安机关的积极作为而妄加攻击。
毕竟,作为社会之癌的*博与乡村衰败、道德滑坡、权力腐败都密切相系,从取缔涉*场所切入,打击一众参与者、利益相关者、产业链,让基层群众回归健康的公共文化生活,方能还社会以清明之道。
文/珞珈散人
编辑/点苍居士
转载请注明地址:http://www.abmjc.com/zcmbwh/267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