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疫情防控新形势,进一步落实精密防控,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经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研判决定,即日起,全县文化休闲娱乐等经营场所有序恢复营业,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解除《关于关停非生活必须人员聚集性场所的通告》(3月20日)有关各类文化休闲娱乐场所、线下教育培训机构全部停止营业的管控措施,以上场所有序恢复营业。

二、各文化休闲娱乐场所、线下教育培训机构负责人为疫情防控工作 责任人,在恢复营业前,要对经营场所进行全面彻底的消*消杀,要督促所有从业人员开展核酸检测,开展防控知识培训,做好必要的防疫物资储备。待消*消杀完成、从业人员核酸检测报告阴性后,报行业主管部门同意即可恢复营业。

三、所有公共场所要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严格落实“四查一戴”、从业人员健康监测、场所通风换气和清洁消*等各类防控措施,做好日常防疫工作。

四、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担负起对本行业的监管责任,做好对场所恢复营业的监管和指导,帮助场所健全完善各项防疫措施,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重大问题及时帮助处置。实行责任倒查,凡没有落实通知要求,因责任不落实,工作措施落实不力,发生聚集性疫情,造成不良影响的,严厉依法依纪依规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

五、请广大群众对疫情期间不按照要求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的经营场所及时予以举报,举报-。

资溪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年4月8日

来源:资溪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编辑:龚兴海

编审:周嫣婷

总监制:方世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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