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娱乐至死”?娱乐至死一词,源自美国媒体文化研究者、批判家尼尔·波兹曼的著作《娱乐至死》。该书论述的是,通过电视传媒,娱乐得以达到至死的目的;一切都以娱乐的方式呈现;人类心甘情愿成为娱乐的附庸,最终成为娱乐至死的物种。该书出版于年,那时美国电视已经普及,网络却在襁褓中,作者通过电视现象,深刻剖析了传媒给人们带来的影响。在网络传媒高度发展的今天,所有的现象无不符合几十年前作者的论述。印刷品时代的文字是严肃、客观的,为人们讲述的是真理与智慧,也就是说其代表的社会公共话语权的特征是理性、秩序、逻辑性。网络传媒时代,图像取代了文字的地位,语言逐渐转变为脱离语境、肤浅、碎化,现实社会的一切公共话语以娱乐的方式出现。现今是个什么样的时代?现如今,我们以“娱乐至死”来形容这个时代的特征,不仅仅是指公共话语以娱乐的方式出现,而是泛指人们众多活动都以娱乐的形式出现。现代人生活节奏加快,生存压力巨大,为缓解生存压力,而通过极致的娱乐方式来释放压力、释放自我,以达到逃避现实的目的,从而造成一种大众疯狂娱乐的现象。然而,并非每个人的压力都大到无以复加,其中很多人是以压力为借口,为自己制造休闲娱乐的机会。这些休闲娱乐除了酒吧、歌厅以外,人们最多是抱着手机打游戏、看视频、花边、八卦等等。而且看这些东西的时间每天长达三四个小时甚至更长,而真正有压力的人是没有太多的时间去耗费的。当然,看看手机放松一下,或是在网络中获取一些有益的知识,人们都会持赞同的观点。但是,沉迷于那些简单而弱智的游戏、无节制地探求那些花边、八卦,真的是无聊至极,不仅伤害了自己的身体,也对家庭与社会毫无益处。我们应该“娱乐至死”吗?曾经有人做过统计,我们平均每天花在娱乐App上的时间为4小时。每条讯息平均字左右,每天阅读30条,一个月的我们阅读量能达到45万字,而《道德经》仅只0多字,《史记》56.5万字,类似的其他著作也多为几十万字左右。一些娱乐性的东西,看过之后只是过往云烟,而一些美文,可以荡涤心灵、启迪人生;而一些著作,更可以引发思考、开启智慧。“娱乐至死”,让人们逐渐失去了思考能力、辨别能力,使人们走向弱智化;铺天盖地的信息,让人们无所适从,很多人毫无是非辨别能力,人云亦云,甚至以讹传讹。而真正的阅读,可以通过对文字的理解,增强我们的分析辨别能力、思维判断能力,增加自身的修养素质,给予自身智慧和启发。当然,在网络媒体中的阅读,也是阅读方式的一种。在现如今快节奏的生活方式下,很多人可利用的是碎片化的时间,可以进行碎片化的阅读。网媒中也不乏优秀的文章,但需要自己去甄别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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