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全县重点场所疫情防控的通知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进一步做好我县疫情防控工作,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全县重点场所疫情防控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影剧院、浴室、网吧、KTV、健身房、瑜伽馆、足疗店、棋牌室、麻将馆、室内体育馆等休闲娱乐场所一律暂停营业,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等公共文化场所一律暂停开放。
二、校外教育培训行业(包含托管服务)一律停止培训教学,拒不执行的,相关部门要依法严厉查处。
三、按照“非必须、不举办”的原则,暂停举办大型公众聚集性活动。如必须举办,要严格执行报备制度、控制人员规模、减少聚集时间。宾馆、饭店不得接待5桌以上聚餐。
四、线上线下药店全面暂停“退热、止咳、抗病*、抗菌素”等四大类疫情监测药品销售。充分发挥诊所、药店的“前哨”作用,做好异常就诊及购药者信息上报工作。
五、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宾馆、饭店、金融网点、电信移动营业厅等公共服务场所,以及公交站场、码头、出租车(网约车)、公交车等要严格实行测温、查码和规范佩戴口罩等措施,达不到要求的,停业整顿。
六、养老机构、福利机构、精神卫生机构等实行封闭管理,严格做好通风、清洁、消*等卫生措施,严防疫情输入。
七、广大居民应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自觉做好个人防护,主动配合做好情况上报、隔离观察、追踪排查等工作,小区居民不参加广场舞、不扎堆聊天、不聚众打牌下棋,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对刻意隐瞒、拒不配合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以上防控措施,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实施。对拒不执行通告要求、故意隐瞒行程和健康状况造成后果的个人,没有按照通告要求履行职责造成后果的企事业单位,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后续,我县将根据国内外疫情形势和国家、省、市相关防控要求,及时动态调整防控措施。
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年3月12日
-END-编辑周晓舒排版
倪童童审校
徐沐终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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