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英文版基于互联网的个人知识服务通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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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基于互联网的个人知识服务的概念﹑知识产品,知识服务,机构与人员以及知识服务平台等通用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基于互联网为个人知识提供的知识服务或知识产品的设计、开发,测评和改进等,也适用于基于互联网的个人知识服务平台系统的设计,开发,测评和改进等。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知识服务knowledgeservice
以知识产品为核心开展知识的识别、开发、质量检测、交易和交付,客户支持,评价中的服务活动。
3.2
个人知识服务personalknowledgeservice面向个人提供的知识服务。
3.3
知识产品knowledgeproduct
通过个体人员或组织的创造性活动产生的智力成果。
3.4
知识服务平台personalknowledgeserviceplatform提供知识服务的网络信息平台。
3.5
知识生产者knowledgeproducer提供知识产品的组织或个人。
3.6
知识工作者knowledgeworker
围绕知识产品的生产与服务开展相关工作的人员。
注:知识工作者包括知识服务平台经营服务人员、知识生产者、平台技术人员等。
3.7
知识经营者knowledgeoperators
通过知识服务平台从事知识服务经营活动的组织或个人。
3.8
知识使用者knowledgeconsumer使用知识产品的个人用户。
4总体概述
4.1参考框架
4.2个人知识
个人知识是围绕个人发展的相关知识。相对于组织知识来说,个人知识除涵盖与业务工作相关的专业知识之外,还可以是兴趣爱好,社会交往,休闲娱乐、个人理财,生活技能等相关的知识。可以包括但不限于:
a)业务工作紧密相关的专业知识,例如标准化原理与方法、产品设计知识,市场营销等知识;b)个人操作技能、方法和工具等方面的知识,例如计算机操作、网络检索,汽车驾驶等知识;
c)个人社会交往方面的知识,例如外语、方言、沟通技巧等知识;
d个人休闲娱乐知识,例如各地风土人情,电影电视、音乐、歌剧等知识;e)个人健康养生保健方面的知识,例如疾病防治﹑健身、运动,养生等知识﹔f个人理财服务等方面的知识,例如基金,股票等相关知识。
注:上述列项仅为对个人知识的描述性介绍,内容可能会有交叉和重叠,不作为分类的依据。4.3知识产品的形式
4.3.1︰概述
4.3.2隐性知识产品
知识生产者通过语音﹑视频等形式针对个人的知识转移服务,包括但不限于:a)现场讲解课程;
b)针对个人的实时/或延时知识问答。
4.3.3显性知识产品
由知识工作者通过知识的设计制作以电子文件,纸质文件、实物模型等形式提供的知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
a电子书﹔b)纸质书﹔c)有声读物;d题库;e)实物模型﹔
f包含知识内容的数据存储设备。
5知识服务
5.1识别
知识经营者通过对知识服务市场进行分析,发现并准确定位:a)潜在的市场,发现具有价值的知识产品或知识服务﹔
b)潜在的知识使用者,协助其实现认知升级、能力提升和自我发展;c)潜在的知识生产者,发现拥有知识并具有市场价值的组织或个人。5.2开发
5.2.1设计
设计应包括下列内容:
a)确定知识产品的目标客户、客户规模,产品的成本和载体形式;
b)沟通并确定知识产权权属。
5.2.2制作
在知识产品制作阶段,应满足下列要求;
a)按照产品初步设计方案,完成知识内容的编写,图文排版,音视频制作等工作;
b)对知识生产者进行必要的培训,包括知识服务平台的功能,服务有效期;
c)及时向客户通知课程等知识产品相关信息;
d形成较为固定的产品规格﹐比如音视频时长、文字长度和各项技术指标。
5.3质量检测
5.3.1概述
5.4交易和交付
在知识产品的交易和交付过程中,应满足下列要求:a)以显著方式告知用户产品的价格及购买须知﹔b)提供知识生产者与知识使用者的在线互动;提供在线水平的测试;
d)在知识产品交付和课程﹑知识问答等知识的交付过程中,应在显著位置包含知识产权权属声
明,知识产权侵权违约责任等相关声明;
e)采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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