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受疫情影响,部分租客房子住不了,一些店老板租赁的商铺也不能正常营业。那么,作为承租人能否要求房东减免租金?承租人或出租人是否能以不可抗力为由,单方解除租赁合同呢?针对上述问题本报记者采访了律师。

法院案例:

租房住不了,租客要求解除合同

此前有媒体报道,北京的张某(化姓)于年12月底和房东刘某(化姓)签订了一份一年期的租赁合同,用于客户接待、洽谈。但合同仅履行一个月就发生了新冠肺炎疫情,小区实行封闭管理,无法再接待客户。双方协商解约未果,张某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退还押金、剩余房租、电费共计余元。

法官充分了解情况后,与张某取得联系,希望能调解解决。起初张某不太愿意调解,坚持认为疫情属于不可抗力,有权要求解除合同。不过立案法官向张某分析了疫情防控形势、法律性质和后果,并向其介绍了诉讼流程和法律风险,张某表示愿意承担部分损失、同意诉前调解。

最终双方达成协议,房东同意解除合同、退还张某押金和剩余租金余元,双方相互配合办理涉案房屋交接事宜,涉案纠纷终于化解成功。

记者调查:

疫情引发租赁合同纠纷有多种情形

9月7日,记者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通过检索“疫情”“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等关键词,显示民事裁判文书有上万篇。存在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主要有出租人起诉要求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并要求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承租人起诉要求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承租人起诉要求减免租金等。

这些起诉人有的理由是因疫情防控期间,承租人未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租金,构成违约,导致出租人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故起诉要求解除合同;有的则因疫情防控需要,承租人不能或不能完全使用租赁房屋,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或者承租人主张因疫情防控导致其经营损失,继续履行合同成本过高,起诉要求提前终止房屋租赁合同;还有的是因疫情防控导致承租人不能使用或不能完全使用租赁房屋,如果继续按照原合同履行,负担过重,压力过大,故起诉要求减免租金的。

律师说法:

并非任何租赁合同都能解除并免责

事实上,疫情发生后,一些公众娱乐休闲场所,如KTV、网吧、酒吧以及人员聚集经营性场所的承租人首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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