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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度说,痛苦,是一种广泛而不安的人类感受。既指身体疼痛苦楚,也指精神上的折磨疼痛,希望的破灭而出现的心理不平衡状态。并列举了五种情形或状态来进一步说明。其中有两条是这样表述的:一是指人心理感到难过或不愉快而表现出来的一种苦楚状态;二是指使精神或身体感到非常难受的事情。

理解是认知层面的东西,属于心理或精神范畴,据此可以认为,理解不了,也是种痛苦。可为什么就理解不了呢?对为什么的探究又让人心理上感到了新的别扭或不舒服,从而让痛苦叠加。没完没了。实在让人难过。

理解是有层次要求的。有些事情不到一定层次是理解不了的。当然,这种理解不了的痛苦不会因为理解本身有层次要求就不存在。这比理解不了这种状态更让人苦恼和难过。

某天,路过一个人造的景观湖,发现又开始施工了。

我是很不喜欢人造景观的,但这个景观湖是个意外。因为它的水来自于自然河,而且与这座城市浑然天成,仿佛是这种城市本来的模样。最重要的是它为居住在这座城市里的人提供了一个休闲娱乐、活动身心的场所,给这座城市带来了不一样的活力。很受大众欢迎。

忽一日,说是要改造了。改造的结果就是湖面缩小了,弄出一片耕地来。显然,这个景观湖是占用耕地了。种没种庄稼,我不知道。这还没到本地秋收的季节,又看见一大堆施工机械在那儿炮火连天地施工。为什么又要施工呢?是要扩大原貌恢复成果?还是又要拓宽湖面?

本来问一问就知道了,但最终还是没有下车,只是远远地停车看了看。看,本身就是种别扭;问,当然更是一种别扭。既然如此,就没必要让自己别扭来别扭去了。

造不造景观湖或填不填景观湖,不是我这个层次的人该操心的,也就不会让自己别扭。但理解也理解不了,就让人别扭了。

无论什么理由,占用耕地是不可触碰的红线。早在年12月27日,国务院就以第号令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的第十二条明确规定了。而且自发布以来,虽然经过、、三次修订,这一条都一字未改。

具体是这样规定的:“国家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并建立耕地保护补偿制度,具体办法和耕地保护补偿实施步骤由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

这是大众层面可以理解的问题,无论如何,我还是能算得上大众层面,我想我的理解是没有问题的。关键在于,这条红线既然早在年12月27日就划定了,为什么还要占地造景?我想占地造景的决策者一定属于能够理解的那个层次,人家一定不会明知不可为而为。说明这片耕地是造了景以后,才生出来的。既然成了湖了,又怎么生出来耕地来的呢?这就理解不了。理解不了也罢,既然填了湖了,又造了地了,怎么又开始施工了呢?就更理解不了了。

我想这是哲学问题。理解不了也正常。伟大的哲学家黑格尔说,存在即合理。既然这样做,想必有人家的道理。我只是奇怪,折腾来折腾去,这得花多少钱呀?为什么非要花这样的钱呢?而且翻来覆地去花?又理解不了了。

这种痛苦真是没完没了。

突然想到《杞人忧天》的寓言故事,心下释然。

注:图片引自陈建初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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